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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濟大學教授吳小員:實現新能源汽車“共享”的三點建議

同濟大學教授吳小員:實現新能源汽車“共享”的三點建議​(本文根據同濟大學汽車學院新能源汽車產業化研究中心副教授吳小員在星星充電“須彌論道”會議上的發言整理而成。有刪減。)

吳小員:大家好,近幾年來,我主要從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的模式、市場、政策等研究。如大家所知,電動汽車分時租賃是我研究的一個重要內容。

接下來我要分享的是車樁共享創新實踐與思考。分為三個部分,一是全球電動汽車共享之狀(發展歷史和現狀);二是,電動汽車共享之難;三是(從樁共享與車共享的關係 、樁共享的實踐)談點個人對車樁共享發展的思考。

汽車“四化”——電動化、智慧化、網聯化和共享化,電動化是基礎,智慧網聯是關鍵條件,共享化是汽車出行的大趨勢,且已經有分時租賃的蓬勃發展。要實現新能源汽車時代的汽車“四化”,須有充電先“四化”——規模化、智慧化、網聯化和共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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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起進入共享化等巨大變革的百年汽車,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下幾個重要節點——1900年:告別馬車、汽車難尋;1913年:汽車普及、馬車不見;2017年:長三角新能源能源“e路向前”、油車靠邊;2045年:智慧時代,司機不見。

想特別分享一下,我為什麼要把第三點列入百年汽車的一個重要標誌性結點。去年11月12-13日,由上海市經信委和江蘇省經信委聯合指導的長三角新能源汽車推進聯盟“e路向前”活動,2天,從上海國際汽車城試乘試駕中心出發到江蘇溧陽天目湖往返,9輛國產自主品牌純電動汽車,一路同行、一路沿途測試城際高速公路的充電設施,全部安全順暢地回到上海,這一活動中,9輛電動汽車在高速公路上結伴前行,汽油車被“擠”到了旁邊,我認為這是足已說明我們的電動汽車、我們的充電設施,已經基本具備可以在城際間無憂出行的條件。我個人認為,這不僅僅是一次普通的簡單的新能源汽車試乘試駕活動,而是汽車可以進入電動出行的又一個信心標籤、新能源汽車行業發展標籤。第四點,講的是未來,若幹年後(也許是2045),我們將迎來無人駕駛、司機不見的時代。當然,這裡再強調一下,未來的無人駕駛時代,一定是以“電動化”為基礎的。

這裡先引用去年8月8日,我國交通部和住建委聯合發布的《關於促進小微型客車租賃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中的說法,對分時租賃(汽車共享)的範圍作下界定,不包括帶司機服務的網約車,或私家車的P2P模式。它屬於汽車租賃,但在業態形式、商業模式和運營方式上,在降低私家車購買意願以及減少無效出行對道路及停車位等社會公共資源的佔用等意義、作用方面,又與傳統長租的汽車租賃(Car-rental)有所不同。

從全球汽車共享發展歷程看,我國起步較晚,但發展迅速。1948年瑞士起先,1988年德美率先,我國2011年起步但到2017底,我國汽車共享車輛數量、特別是電動汽車應用的數量,已經大大領先於全球。這也充分體現了我們中國汽車共享的發展,離不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這一重要基礎,並且與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這幾年的步伐、態勢比較一致。

到2017年上半年,國外汽車共享車輛數總量最多的國家是德國,總的車輛數是1萬8千輛左右,其中電動汽車佔比是10%多一點;美國比德國的總數略少一些,電動汽車的佔比就低很多,不到1%。我國到去年上半年,按官方資料,我們的分時租賃車輛總數約為4萬輛,最大特點是電動汽車的佔比高(高達95%以上),也就是說,絕大部分的公司都是在用電動汽車、而且是純電動汽車做分時租賃的運營。這是跟其他國家有很大的不同。

2018年的1月份,我們課題組對國內30家主要的有代表性的分時租賃運營商做了一個問卷調研,統計分析花了一週多時間,結果很驚人,到2017年底,僅這30家運營商反饋的資料,我國電動汽車分時租賃總量到了多少呢?我指的是車輛數,已經到了9萬輛!這是什麼概念?這說明僅在2017年的下半年,我國新增的電動汽車分時租賃數量,已經超過了中國前幾年到2017年上半年的累計總量;此外,到2017年底,我國電動乘用車保有量約為80萬輛,按這個基數算,我國有超過10%的純電動乘用車,用於分時租賃。

這是我個人基於調研總結的在汽車共享領域,我國的4個全球第一:到2017年底,我國汽車共享的車隊規模全球第一;汽車共享車輛中電動汽車佔比全球第一;我們有全球最大規模的電動汽車分時租賃城市,包括上海、北京、重慶等,已超過曾經的世界冠軍——法國巴黎。因為巴黎的共享電動汽車是4000輛左右,而我們的上海、北京、重慶,現在已經是7000輛往上了。說完這幾個數字,我們快速地看一下在各個層面,從國家政策明確、地方政府支援,到企業積極探索等,看看我國汽車共享快速發展的態勢。

關於開展分時租賃多樣化商業模式、運營模式探索的運營商代表類別網上一般主要分為三大類:主機廠主導類,傳統租賃企業轉型創新類,以及新興的共享玩家。

我這是分成六大門類派,除了以上三大類,還包括關鍵零部件企業(特別是電池企業)主導類、(以充電優勢為依託)的綜合運營類、以及(以旅遊等專攻細分市場為主)的場景專攻類。

這裡提到的以充電運營優勢進入分時租賃等綜合運營市場的星星充電,目前已在私樁共享方面以人人電站力戰“共享”,下一步是否也會以殺進汽車共享這個舞臺呢?大家可以拭目而待。

我國分時租賃儘管發展迅猛,但依然困難重重。在當下以純電動汽車有線充電為主要的運營模式背景下,分時租賃當前普遍面臨的最大痛點,充電停車、取還用車方面,為網點少、距離遠、位被佔等。

我們對國內運營商的這個調研統計資料也顯示,充電停車服務不足,也是他們的大難點之一。

國外也有因為充電條件不夠,電動汽車共享難於發展的案例,如Car2go退出美國聖地亞哥。

首先我們來看看我國汽車共享的發展之勢。我國某著名機構做的預測,到2020年大概是10萬輛左右。我們課題組對30家運營商的調研資料統計結果是,僅這30家運營商自報的到2020年的規劃車隊規模,投入車輛總數接近140萬輛,其中用於分時租賃的電動汽車會接近90萬輛,加上還有沒有統計的運營商,保守估計,到2020年,這個總數應該是超過100萬輛。

我們統計了運營商們對未來的信心,非常看好的佔了絕大多數,比較看好的也不少,當然也有兩家比較特殊,一家準備轉型放棄分時租賃業務改做長租、有一家在準備拍賣掉。還有幾家分時租賃運營商已有進軍海外拓展的計劃。

再來看看充電樁共享問題,總體來說,目前還存在“建了不少、用的不多”現象。從建設量上看,不久前中國電動汽車百人會上國家能源局報告中的兩個資料顯示,據不完全統計,到2017年底,全國充電樁約有45萬個,其中私人專用充電樁約24萬個。但我國充電設施的實際應用率不高。去年這個時候,去外地探親,看見兩根從來沒有車充過電的“公共樁”:“又見樁兩根,一站五六年,守望人行道,無位把車連,未充半度電,鏽以改容顏,他日被移牽,勿忘曾示範……”

自用樁呢?“建了一批又一批,閒立單位或小區。僅作自用不開放,門前冷落車馬稀。人人電站促共享,賦能資源添活力…”。

我以某市充電平臺上去年10月的充電資料為基礎,把專用樁、公共樁和自用樁(包括私人自用和單位自用)這三大類充電樁的服務物件、充電場景及實際的利用率,做了個簡單的統計分析。以分時租賃車隊這一類運營車輛的充電需求滿足方式來看,可選擇性非常有限,要麼是自建“專用”網點,要麼是利用社會公共站的樁,而數量龐大的自用樁(包括大量的私家車主的私樁和少量的單位內部所有電樁),是跟分時租賃運營車輛完全絕緣、隔離的,這些樁所附著的停車位,也完全沒有能成為分時租賃最稀缺的有效資源補充。這是一個現實。

對於私人樁數量不少但閒置率非常高這一現狀,中國電動汽車百人會上國家能源局有這樣一句話支援並鼓勵私樁共享:…支援私人充電設施開展智慧化改造,提供共享充電服務。這句話也明確指出,私樁要共享,共享是趨勢,但前提是私裝要智慧,共享必須要以智慧化為前提。私樁共享的幾大利好,總結為:得到國家支援、盤活城市資源、順應市場剛需、提高企業效益。

這裡講的提高效益,不僅對充電運營商,對車隊運營商也有效益,私樁共享將帶來多方共贏的格局。

從市場剛需的角度看,在私樁共享之前,我們看一下,我們的各類車輛,私家車、單位車輛,城內物流電動微面,和分時租賃運營車,他們的充電設施使用是各自隔絕的;但是在私樁(未來可以把單位自用樁也納入)共享以後,會形成一個新的互聯互通的智慧共享的充電網路,我們家裡的停車庫,就可能變成一個便利的、社群化的分時租賃取還網點,我們足不出小區,可能就能取到你預訂的共享車輛。大家可以想象一下,是不是比你提前15分鐘預訂、再花15分鐘甚至還不夠去某個網點取車,方便多了?

再來看看私樁共享中外探索的實踐。

德國有個私樁共享APP,在德國已經有1200多個共享樁了,在美國加州,也有5萬多個樁。

除了提高充電樁使用率、增加充電服務收益外,私樁共享運營至少還有這三方面的作用或意義:一是促進充電樁智慧化升級,提升了使用者體驗與安全管理; 二是擴大充電網路的服務能力,助力新能源汽車快速普及;三是構建樁位開放共享機制,緩解城市稀缺樁位資源壓力。當然,在私樁共享開展創新探索中,也會碰到了問題和難題。主要包括物業配合難、政策補貼缺位、共享氛圍淡薄等。補貼類政策,目前可能主要在“建”上面,在“用”這方面,對共享這一塊,可否我們地方政府多在一些non-financial激勵機制方面下功夫呢?比如,對開放共享好的小區或單位,給予一些如“綠色出行低碳文明”社群或單位類的榮譽稱號激勵,或作為文明單位(社群)的一個重要指標,也許常州這樣的生態文明先行城市可以先試試,這很可能就是一個國際先進案例(完全有可能)。

車樁相聯,共享發展,一定要政產學研用協同創新:政府要政策激勵,社群要開放資源,使用者要積極參與;當然最關鍵的重任和重擔還在運營商這塊。

對於運營商,幾點建議是:一要創新商業模式(如引進動態定價機制等),二要豐富應用場景。服務物件從(Private EV)Owner、(網約車)Driver,擴大到(E-Carsharing) Member、(電動物流車)Courier等,為分時租賃運營拓展虛擬臨時動態網點,以及快遞小哥的電動微面夜間停車充電等服務。三是擴大共享領域;四是備戰海外市場。

最後,讓我們一起共同為新能源汽車發展,汽車共享,車樁相聯努力奮鬥。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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